“青岛两行人相撞赔7万元案”引争议,现场视频公布!法院道歉:“安全距离”的相关表述不当,原告“突然转身往回走”与事实不符

近日,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"两行人相撞案"普法案例引发争议。法院承认在案例表述中存在多处不当之处,并提供了事发现场视频以澄清事实。该案发生于2023年5月19日,涉及一名59岁女性原告和29岁女性被告。原告在行走时放慢脚步接电话后缓慢转身站住,而被告因左右张望且快步前行未注意前方情况,导致撞倒原告并造成其十级伤残。 法院指出网传信息与事实存在三大出入:一是被告实际为女性而非网传男性;二是原告并非"突然转身",而是缓慢转身站住;三是"未保持安全距离"的表述不当,实际应为被告未注意前方情况。法院表示将吸取此次教训,规范案例普法工作,提高宣传质量。 该事件反映出司法机关在普法宣传中准确表述的重要性,也提醒公众在获取法律信息时需注意核实来源。法院表示将继续接受社会监督,确保普法工作的严谨性和准确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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